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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郑州市当前疫情形势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郑州市教育局对本学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优化调整:小学、初中一、二年级于2022年12月31日开始放寒假;高一年级于2023年1月7日开始放寒假;初三、高二、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14日开始放寒假。全市普通中小学寒假于2023年2月6日止,2月7日正式上课。市属中职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学期不进行期末考试,各学校可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各年级期末考试在春季开学后由各学校自行组织。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学科组、班级要对本学期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深入评估分析,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教育教学有效衔接,促进学生学业水平进一步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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