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寒假时间
(一)幼儿园、小学、初中: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各学校结合疫情防控和教学进度情况,自行确定寒假时间。
2月6日各学校组织学生报到,2月7日正式上课。
二、教学工作安排
(一)期末考试安排
各学校可根据教学进度和学生在校情况,自行确定期末考试时间和考试形式,放假前小学各年级、初中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再进行线下教学和线下期末考试,可参考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线上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二)寒假学习安排
实施线上教学的学校,要抓紧完成全部课程教学任务,并适时向学生提供线上教学辅导。寒假期间,教师可向学生安排适量复习内容,新学期开始后学校也要安排1-2周的知识复习时间,减少线上教学对学生的影响。各学校寒假期间要坚持执行“双减”政策,合理布置寒假书面作业,提倡布置实践作业,落实“五育”并举育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科类培训。
(三)开学准备
寒假结束前,各学校要精心谋划新学期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级组、备课组要针对本年级、本学科新学期教学衔接、课程安排等工作进行统一安排,确保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寒假前未安排期末考试的学校,可以安排在春季开学后进行考试。
三、寒假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各学校寒假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可线上进行),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要充分利用假期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及各类设施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学校和家长要督促学生在寒假期间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做好防火、防溺水、防电信诈骗、防欺凌等工作。
(二)落实值班制度
寒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保证联络畅通,落实假期安全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寒假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落实在校值班人员登记制度。
(三)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多病共防共治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和其它疾病防治要求,指导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寒假期间提高个人卫生健康意识、科学精准进行防护。寒假期间各学校要定期对校园进行消杀,备足备齐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确保下学期顺利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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