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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社语〔2020〕373号)要求,省教育厅对2022年申请结项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进行了审核。本年度共受理线上结项申请585项,其中566项通过审核准予结项;19项经审核不符合结项条件,本次不予通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在结项期内达到结项条件后可重新提交结项申请。逾期未提交或再次申请结项仍未通过的项目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负责追回已拨经费作为校内社科科研基金使用。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二、各高校结项情况将作为本年度项目申报和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省教育厅将根据撤项数量,同步扣减相关高校本年度项目申报名额。
三、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立项通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中期需要变更的项目,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变更事由,及时完成校级审核后提交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结项审核实行动态管理。一般项目审核结果将按季度在河南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jyt.henan.gov.cn/sk/)进行通报。审核通过的项目,结项证书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在线打印。
联 系 人:张 娇
联系电话:0371-69691987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审核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