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2023年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确定

来源: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时间:2022-12-26 17:46:23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寒假起止时间


(资料图)

根据当前线上教学情况研判,我市幼儿园和小学阶段放假时间定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农历腊月初九至次年正月十六);初中阶段放假时间定于2023年1月9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次年正月十六);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3年1月14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六)。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023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放假、开学,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延迟。如果师生出现发热等感染症状较多,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在寒假放假日期前暂停线上教学,以保障师生充分的康复休息,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认真做好本学期收尾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提前做好期末工作安排,认真谋划新学期工作。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线上教学经验总结等工作,有序开展评议考核、校产管理、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学期结束阶段各项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和“双减”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本学期全市小学阶段不进行期末考试;初中阶段、高一、高二期末考试调整到下学期开学恢复线下教学后进行。

三、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2022年48号)要求,更加精准科学做好疫情防控。要指导师生正确认识新冠肺炎病毒,不焦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聚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校门管理。假期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外来人员确需进入校园的,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各学校要做好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储备,定期对校园进行消杀,保持校园干净卫生整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四、全面加强安全教育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足做细做实,护佑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教育发展大局稳定。要深入开展消防、校车、校(园)舍、食品卫生等安全大排查、大整改,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线上安全教育课程、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加强学生防火灾、防疫情、防诈骗、防触电、防网络沉迷、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防烟花炮竹伤人、防滑冰溺水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密切家校联系,通过线上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要切实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封闭管控、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保证联络畅通。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严格落实“双减”政策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要根据不同学生学业水平差异,科学设计寒假作业,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六、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学生阅历、锻造优良品质、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全面发展等方面,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用眼卫生,文明绿色上网,多读书、读好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假期精神生活。要注重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做好假期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等监管工作,坚持让孩子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类培训、辅导班,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要开展心理辅导,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开通心理健康咨询热线,特别针对重点关注的学生,家校协同,开展有效的预防性心理辅导。

七、扎实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控辍保学政策和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法治观念,把“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要依托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全面梳理已复学和疑似失学辍学学生情况,“一人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并采取走村入户、家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全力做好辍学和疑似失学辍学学生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要充分发挥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作用,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群体的寒假生活,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重点帮助和指导。

八、精心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返校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开学前,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校园进行全面打扫与消杀,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营造安全、卫生、整洁的校园环境。要提前谋划下学期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提出工作举措,确保教学计划落实和教育教学任务完成,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要提前筹备好开学学情摸底工作,制定上学期课程串讲方案,开学后利用1-2周时间进行串讲贯通,摸清学生学习状况,认真做好考试和测试工作。要积极与当地新华书店对接,将师生所需要的教材、教辅等学习资料发放到位,确保课前到书。

九、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到校补课或上新课,不得暗示、动员或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教育引导广大在职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践行“拒绝有偿补课承诺”。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不得举办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校外培训、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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